强化“关键少数”履职担当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华亭市举办《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宣贯培训会

  • 时间:2022-09-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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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华亭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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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15日,华亭市应急局举办《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宣贯培训会,各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局分管领导、矿山监管办全体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应急局分管领导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从“基于四个方面出台背景和四项主要原则”、“九个方面突破”、“源头管控新要求”、“提升安全水平新举措”、“强化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认真履职”、“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及“安全监管监察新举措”等方面就《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做了重点解读,对《指导意见》全文内容做了全面解读。并对企业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提出要求,一要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职。二要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三要配齐配强管理机构。四要主动引进专职人员。五要推进安全转型升级。

 

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实际,对《判定标准》中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逐条逐项进行了详解。

 

同时,对《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应急矿山〔2022〕95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特别是对文件中安全生产细化具体措施和严格要求重点讲解。最后,集中观看了《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

 

培训会议强调,非煤矿山企业要将安全作为企业生命线,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掌握《判定标准》,严格落实《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履行好职责,落实好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指导意见》部署的2022年重点任务,对照《判定标准》对本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本企业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关键少数”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为我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撰稿:董文闻   审核:李虎   编辑:蒋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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