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意识形态、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部门预算、财务、装备、劳动工资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计算机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赵兴旺

联系电话:8229056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衔接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谢文博

联系电话:8231432

(三)人事和教育训练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科室负责人:赵兴旺

联系电话:8228002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督办、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科室负责人:刘鑫

联系方式:8219732

(五)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灾害救助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因灾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和地震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科室负责人:杨健

联系电话:8229512

(六)自然灾害防治科。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除地震)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宁

联系电话:8229312

(七)火灾防治科。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负责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负责协调调度较大森林火灾救援物资和救援力量。负责上级关于防火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

科室负责人:马敏

联系电话:8229557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开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燃气支线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

科室负责人:薛康乐

联系方式:8229097

(九)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科室负责人:梁达维

联系方式:8229792

(十)工贸安全监管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监督管理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蓓

联系方式:8229913

(十一)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方面重大政策、重大课题、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准入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科室负责人:王书利

联系方式:8229672

(十二)综合执法监督科。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承担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讨论、查办督办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督促实施。承担应急行政执法各类业务信息审核和统计报表、执法工作的分析总结报送工作。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执法培训。

科室负责人:白云飞

联系方式:8229772

(十三)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丁吉隆

联系方式:823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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