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舆情应对、预警和灾情信息发布,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衔接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督办、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


(四)政务服务与法规宣传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方面重大政策、重大课题、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准入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五)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救援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负责一般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负责协调调度较大森林火灾救援物资和救援力量;负责上级关于防灭火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七)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


(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


(九)救灾科。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灾害救助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组织较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指导、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因灾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与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拟订救助工作方案和规范性文件。


(十)人事科。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管理培训工作。拟定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干部任免、职级晋升、考录调配、公开遴选、人才引进、岗位认定、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保障科。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劳动工资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